持有份額就是投資者賬戶上擁有的份數(shù)。持有份額基金以“份”為單位,基金的單位凈值就是每份的價值(也就是基金的買賣價格)。基金份額是基金發(fā)起人向投資者公開發(fā)行的,表示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額對基金財產享有收益分配權、清算后剩余財產取得權和其他相關權利,并承擔相應義務的憑證。
基金份額上市交易,涉及眾多投資者的利益,與證券及其他金融領域關系密切,應當按照法律規(guī)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核準。
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,基金持有份額上市交易的核準程序是:
1、基金管理人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申請書、上市公告書、基金募集申請核準文件、基金份額發(fā)售文件、基金合同、基金托管協(xié)議、驗資報告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資格證明文件、基金財產托管證明文件等,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基金份額上市交易。
2、證券交易所對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查,對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,出具審查意見,擬訂上市交易時間,并附相關文件,報國務院證券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核準。
3、國務院證券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對證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按照規(guī)定進行審查,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,并通知證券交易所和基金管理人,不予核準的應當說明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