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稅是以使用權產生遷移變化的房產為課稅對象,向產權年限承擔人征繳的一種直接稅。應交稅范圍包含:土地資源使用權售賣、贈與和互換,房產買賣,房屋贈與,房子互換等。以上就是契稅屬于哪一稅種相關內容。
契稅計稅依據
契稅的計稅依據為固定資產的價格。因為土地資源、房子所有權遷移方法不一樣,標價方式不一樣,因此實際計稅依據視不一樣狀況而決定。國有土地出讓使用權轉讓、土地資源使用權售賣、房產買賣,以交易量價格為計稅依據。交易量價格就是指土地資源、房子所有權遷移合同書明確的價格,包含承受者應交貨的貨幣、實體、無形資產攤銷或是其他國家經濟權益。土地資源使用權贈予、房屋贈與,由征繳行政機關參考土地資源使用權售賣、房產買賣的銷售市場價格核準。以劃撥方法獲得土地資源使用權,經準許出讓房地產業(yè)時,由房地產業(yè)出讓者補繳契稅。計稅依據為補繳的土地資源使用權轉讓花費或是土地資源盈利。本文主要寫的是契稅屬于哪一稅種有關知識點,內容僅作參考。